北京市卫生局昨天(27日)发布
健康播报称,本市卫生监督
机构今年共查处违规发布
医疗广告的
医疗机构43家。据了解,
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变相发布
医疗广告属于违法
医疗广告。
据介绍,合法的
医疗广告有三个特点:为合法的
医疗机构发布;
医疗广告上标注有《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医疗广告严格限定在八项内容上,即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
时间和联系电话。凡是没有标注《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超出上述八项内容、非
医疗机构发布的都是违法
广告。此外,宣传“祖传疗法”、“根治”某病、“100%有效”,利用“治愈”患者“现身说法”,让“明星助阵”、“
专家出场”做疗效证明的,利用
新闻形式、
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变相发布
医疗广告的,也都属于违法
医疗广告。
据
统计,2008年,本市监测到的违法
医疗广告就达3500余条。卫生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发现
医疗机构违规发布
医疗广告后,可以拨打“12320”举报投诉。(实习生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