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工商局获悉,在连日的节前市场检查中,
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不少
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给广大消费者造成误导。鄂尔多斯市
工商局已责令经营单位将虚假宣传的
食品撤下。
在鄂尔多斯东胜区一家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一蔬菜摊位所售的金针蘑的简介称:本品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含有氨基酸、赖氨酸和丰富的抗癌活性物质,对促进儿童智力发育有很大作用,被称为妇女儿童的必备保健品。而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家商场,一家山枣
食品厂的专柜所售的酸枣茶、酸枣露的
包装袋、说明书上均称,产品可开胃助食、调理代谢、改善睡眠、镇静安神、软化血管……。该商场的另一
食品专柜竟贴上了“鄂尔多斯市放心
食品”、“消费者满意单位”等标志。当执法人员要求出具这些称号的有关证明时,该专柜却提供不出。对上述行为,
工商执法人员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对虚假宣传的
食品作撤架处理,并收缴了相关印刷品
广告。
鄂尔多斯市
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无论是金针蘑还是野酸枣,都属
食品范畴,它们的批号都是“卫食字”,因此,生产者和经销者都不能在产品宣传中违反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对消费者作出误导。此外,在消费者
协会等有关
组织没有授予诸如“满意单位”、“放心
食品”等称号的情况下,擅自打出类似口号,都属于误导消费者甚至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这都是
法律不允许的。
据悉,针对一些厂家、商家擅自对所制售的
食品虚假宣传的行为,鄂尔多斯市
工商局近期将在加大监督检查纠正的
基础上,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开展
培训,尤其是一些新开办的市场、超市。同时,鄂尔多斯市
工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对
食品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配合
工商部门共同打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切实保障节日市场的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