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上半年,青岛市卫生局对在媒体刊登的
医疗广告进行了全面监测,并对外通报了25家违规发布
医疗广告的
医疗机构。
经监测,2009年1-6月份发布
医疗广告的
医疗机构38家,发布
医疗广告456条次,其中违规发布300条次,合格率为34.21%,与去年同期(合格率48.37%)相比,降低了14.16个百分点。
非法
医疗广告存在的主要
问题有,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审批随意发布;
医疗广告没有将
医疗广告证
明文号与
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不按
医疗广告审批内容刊登,肆意篡改
审批内容、夸大宣传现象普遍存在;以科普形式、专访、患者现身说法、义诊名义宣传,含带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电话、承诺等。
青岛市卫生局对25家非法发布
医疗广告的
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15家单位被行政警告,10家单位被处以停业整顿。
被行政警告单位:青岛静康
医院,青岛玛丽妇产
医院,青岛民康皮肤病
医院,青岛思达中狮
国际心肺血管
医院,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
医院,青岛希敏骨科
医院,青岛李沧皮肤病
医院(皮肤病
研究所),青岛京北安氏
医院,青岛集美(整形)
医院,青岛福田
医疗美容整形外科,青岛抗白皮肤病诊所,青岛博泰
医院,青岛恒博
医院,青岛李沧健军门诊部,青岛新阳光
医院。
被处以停业整顿单位:青岛东方
医院,青岛友好
医院,青岛长征
医院,青岛广济
医院,青岛健民
医院,青岛康苑
医院,青岛军惠民
医院,青岛民正
医院,青岛安康
医院,青岛
现代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