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堂”牌芦荟排毒养颜胶囊涉嫌虚假宣传

“恒春堂”牌芦荟排毒养颜胶囊涉嫌虚假宣传
2010-05-11 07:48:28 文章来源: 中国质检网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15日接到消费者投诉, 河南恒春堂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遂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实,“恒春堂”牌芦荟排毒养颜胶囊【批准文号:豫卫食证字(2008)第410000-000055号】的标签上印有“纯天然 芦荟萃取”字样。该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经进一步调查,河南恒春堂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有关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给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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