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之道育发液违法广告被查处

发之道育发液违法广告被查处
2010-05-11 07:46:25 文章来源: 食品商务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企业信用预警,发之道违法广告被查处!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预警
  临海信用预警[2010]第75号
  当事人王美云是“发之道”育发液系列产品的临海总代理。2009年3月18日,当事人支付3000元费用后,委托移动公司对临海范围内的手机用户发布:“发之道”育发液全球最好的生发产品,一盒见效,无效退款,开业期间买一送一活动,地址临海大洋西路340号(市一医院斜对面)电话89580909的短信广告;同时,当事人还印刷了:“发之道育发液,7天防脱,一月生发、3个月长出健康头发,一盒见效、无效退款,迅速止脱、特效生发,全球最好的最安全的生发产品”的胡芳名片100张,已向顾客发放70张,宣传其推销的“发之道”育发液产品。
  当事人经销的“发之道”系列产品是云南昆明天本智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其中的铂金特效版发之道育发液和纳米技术版发之道育发液是用于育发的特殊化妆品,其余的发之道普洱茶膏祛屑洗发水、发之道中国红玫瑰精油深层保湿洗发水、发之道中草药精华洗发液等三种产品是用于洗发普通化妆品。
  当事人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名片发放等广告形式使用“全球最好”、“最安全”等最高级用语,推销“发之道”育发液产品,其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所述的“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用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综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并作如下处罚:
  处以罚款10000元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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