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峨眉山市卫生局接到刘江说法网举报信,反映峨眉太泉
医院在峨眉山
电视台发布的
医疗广告涉及介绍治疗各种疾病、宣传
医疗技术、
专家患者形象、夸大疾病危害等超出
医疗广告证明
审批内容的行为。峨眉山市卫生局立即派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对峨眉太泉
医院发布的
医疗广告进行了
调查。 经过
调查核实认为该院发布的
医疗广告内容超出了四川省卫生厅核准的《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
广告成品样件的内容,擅自加入了涉及
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的内容。针对峨眉太泉
医院的违规行为,峨眉山市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发布违规
医疗广告行为。
违法
医疗广告会误导群众的正常就医,往往还会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峨眉山市卫生局将切实加强对
医疗广告的监督,以
维护正常的
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