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信用提供产权制度基础
企业是市场
经济运行的微观生产主体,企业
信用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场
经济能否稳定与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
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制
产权、私有制
产权和各类资本的流动的重组,增强企业和公众的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的
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就指明了加强
现代产权制度
建设在企业
信用建设中至关重要。
现代产权制度是企业
信用的
基础 企业作为市场
经济中的微观生产主体,其守信的履行程度直接或间接地取决于它在
经济交易过程中对自身获得利益的预期,它包括短期
经济利益预期与长期
经济利益预期,这种预期从根本来说是由市场构建何种
产权制度来决定的。而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
现代产权制度正是形成良好的企业
信用的
基础。
一是
现代产权制度为企业
信用的利润预期提供了动力
基础。
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是
产权的归属清晰,即界定了
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和剩余索取权归谁所有的
问题,其实也就是解决了谁最终受益的
问题。根据“
经济人”总是愿意作出完全理性的选择原则,按照
现代产权制度构建的
现代企业就会有足够的动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总会想方设法寻求企业自身稳定而持久的利润要求。企业
产权明晰,利益分明,对于“
经济人”企业来说,就会会弱化机会主义倾向,放弃一些短期的投机行为和易得的短期利益,自觉维护既定的契约关系,增强企业的
信用与商誉。所以说
现代产权制度在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追求自身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的同时,也
实现了
经济活动当事人
信用行为与报酬的同比例增长过程。这就是为什么市场
经济中一些企业“视商业
信用如生命”的根本原因。
二是
现代产权制度
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为企业
信用明确了约束条件。企业是否守
信用,主要取决于企业市场行为的责、权、利是否相统一。而企业市场行为的责、权、利要做到相统一,又取决于企业的
产权制度是否科学,能否形成一个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
产权机制。根据企业在市场
经济中承担责任对等的程度,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三类:一是无责任能力的企业,二是权、责、利不对等的企业,三是权、责、利相统一的企业。前两种形式由于企业与外部利益团体的责任不对等,常常成为
信用危机与履约危机的重要根源。如“皮包公司”,由于它本身没有资产能力,事实上也就没有了对市场的责任能力。再者如事实上已达到破产界限但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也是导致
信用危机的重要威胁。而基于责、权、利相统一的
现代产权制度,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消除了外部性,使
经济当事人进行
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成本与收益由自己承担和享受,从而形成对当事人行为的激励与约束。
三是
现代产权制度为企业
信用的可持续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产权制度是我国关于
产权关系的
法律制度,它在明晰了
产权主体的同时,也制定了处理
产权关系的规范和准则,规定
产权是受到国家
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侵犯他人
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
法律的惩罚,这就为
产权主体的长期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这种制度保障的环境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不超越自身的
产权界定范围,才不致受到
经济利益损失,所以说,它也为企业
信用的可持续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快
现代产权制度
建设,提高企业
信用水平
现代产权制度构成了企业
信用的
基础,决定着整个社会的
信用水平,所以提高企业
信用,必须从加快我国
现代产权制度
建设入手。
一、加快
产权保护的立法步伐,明确各类
产权的归属主体。从所有者的性质来看,
产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
产权,另一类是私有
产权。关于国有
产权保护,我国许多
法律法规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解决国有
产权效率低下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人格化的国有
产权主体。在明确国资委为出资人身份的
基础上,通过制定
法律法规,把国有
产权的经营权委托给企业董事会,由董事会具体履行
产权的支配权与使用权,
实现国有
产权主体责任与利益的统一。关于私有
产权保护,我们主要是要加快私有
产权保护立法的步伐,如通过出台专门的《物权法》、《私营企业法》,明确私营财产归私人所有,私人
投资成为社会
投资的主体,私人
投资产生的收益归私人所有,私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等,规定任何利用行政权力向私营企业实施的摊派、卡、要行为都属违法行为,确保私有财产的权益。
二、以
现代产权制度为
基础,构建合理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以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的公司制企业会成为我国各种所有制的
实现形式,也是我国公有制
经济的主要
实现形式。保护股东的合法
产权权益,就必须以
现代产权制度为
基础,打破国有
产权独大股的
产权结构,
实现企业资本交叉持股,形成企业
产权主体多元化,构建合理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实行公司
产权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尤其是大股东的多元化,
实现公司内部力量的制衡。二是健全董事会的运作方式,增加公司董事会中外部独立董事的代表份额,同时还可以考虑设立一些常务
机构,如完全由外部董事和小股东代表构成的财务审计委员会等
实现对公司财务与
投资政策的监督。三是建立有效运转的经理层经营激励与约束机制,广泛推行股票期权制与年薪制等有激励意义的报酬方式,把企业经理层的报酬与企业业绩、近期与长期发展结合起来。
三、完善
产权交易市场,健全
产权交易规则,推动
产权有序流转。我国
产权交易市场自建立以来虽有较大发展,但仍然存在
交易行为不规范,
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等诸多
问题,阻碍了我国企业
产权的有序流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一是严格规范
产权交易主体的行为,规定
交易主体必须是
产权的所有者,如国有
产权的转让者,必须是国家授权的单位和
机构。二是制定相关法规,严格限制
政府行为,严禁在
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过多的行政干预和“拉郎配”式的强行撮合。三是加强对
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这些
机构中存在的自营和炒卖以及企业从其中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保护
产权。严格惩罚市场
经济中超越
产权界定的行为是
建设现代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
政府行为,杜绝权力寻租现象。
政府的权力寻租行为从本质上来讲也是对企业
产权的侵害,所以保护
产权的首要任务就是规范市场监护者自身的行为,通过健全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任何
政府职能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侵犯
产权主体利益,更不允许采取多种形式,巧立名目,对企业摊、派、要。二是严格
司法执行程序,保护
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健全国家
司法程序,增强
产权诉讼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违法必究,最大限度的保障
产权主体的利益。
(肖万春 邝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