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银监会新规对中国银行体系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因为对资本、流动性和贷款损失准备更严格的要求,可提升银行吸收损失的能力,并对债券持有人和存款人提供更佳的保障。

观点地产网讯:5月9日,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认为,银监会新规定对中国银行体系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上星期二,银监会发布对中国银行体系实施新监管规定的指导意见。新规定较现行指引严格,而大部分符合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IIIAccord)的要求,其中包括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由4%上调至6%,同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

  穆迪认为,银监会新规定对中国银行体系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因为对资本、流动性和贷款损失准备更严格的要求,可提升银行吸收损失的能力,并对债券持有人和存款人提供更佳的保障。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所提议的监管规定,将可进一步稳定银行体系。然而,更高的资本规定和对风险加权资产更严格的定义,可能会加速银行募资的需要。

  其他变动包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由现行的大型银行11.5%和中小银行10%上调至系统重要性银行11.5%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10.5%。银监会也增加了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率2.5%的最低要求,并且采纳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立场,认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应该比其他银行遵守更严格的资本规定。后者导致银监会对该等银行实施更严厉的监管,以强化其吸收外部冲击的能力。

  银监会将会根据银行的规模、与其他银行的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评估其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必须在2013年前达到上述规定,其他银行则须要在2016年前达到上述规定。

  与其收紧监管标准的态度一致,银监会最近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未使用信用卡额度的风险权重采取了更严格的规定。银监会计划进一步调整风险加权资产的定义,以更适当地涵盖风险。

  在3月底,中国农业银行(农行,A1稳定;D-/Ba3稳定)1是唯一一家资本充足率低于系统重要性银行规定11.5%的大型国有银行。农行已公布发行人民币500亿元次级债的计划,按2010年底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估计发债可将其资本充足率提高0.9%。招商银行(招行,Baa3稳定;D+/Ba1稳定)在3月底的资本充足率为10.91%,但由于招行是中国最大的非国有银行,假如监管机构将招行定义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将未能符合要求。招行已提议一项募资计划,募资规模预计不超过其目前在香港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股份总数的20%。这次募资计划正等待5月30日的股东批准。在穆迪评级的股份商业银行之中,深圳发展银行(深发行,Ba2正面;D-/Ba3正面)在3月底未能符合非系统重要性银行10.5%的规定。即使深发行完成与平安银行的合并,穆迪预期其资本状况将维持疲弱,并需要募集更多资本。

  2.5%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规定将会影响大部分受穆迪评级的银行。如附表所示,只有中国建设银行(建行,A1稳定;D+/Ba1稳定)、农行和中国广发银行(广发行,Ba2稳定;D-/Ba3稳定)在3月底符合有关规定(广发行在2010年底符合规定)。其他银行需要将其贷款损失准备提升至规定水平,而这将对其盈利能力造成压力。在穆迪评级的商业银行中,此规定将对中信银行(Baa2稳定;D/Ba2稳定)和深发行影响最大,原因是其贷款准备金水平偏低。然而,政府已为银行安排过渡期,以避免立即对其财务状况造成冲击。

来源: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