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建中介组织信用档案
中广网沈阳5月2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据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房产
中介、留学
中介、婚姻介绍……各类
中介组织让人们在享受便利
服务的同时,也担心因
选择中介不慎而上当受骗。为此辽宁省最近酝酿新规,建立
中介组织信用档案,今后失信
中介将退出市场。
当下人们生活需求多样化和生活接触面的相对狭窄催生了各种
中介市场。在辽宁,婚姻
中介、房屋
中介、出国
中介、
职业中介、家政
中介等
中介组织目前有9万多户,虽然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一些利欲熏心的
中介变着法骗人,也给人们带来了巨大伤害。为了对
中介组织进行规范,据了解,辽宁省今年将立法专门整治和规范
中介市场
组织。
4月初,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辽宁省市场
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进行了二次审议。审议过程中,对关于
信用管理一章的相关内容作了重点
修改。
修改内容的一大亮点就是,为让消费者明白
选择中介组织,辽宁有望由
政府部门建立
中介组织信用数据库,设立
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并保证
信用记录及奖惩信息
实现全
社会共享。在“五一”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就《辽宁省市场
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草案)》再次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行政
管理部门要对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建立
信用档案,及时发布
信用信息,实施对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禁入或者退出市场的
信用管理。这就意味着,今后
政府可能要统一披露失信
中介名单,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被勒令退出市场。
为了加强对市场
中介组织的
管理,扶持
中介队伍发展壮大,减少坑蒙拐骗行为发生,草案中明确提出对省、市、县
政府要积极推进
中介组织信用建设,建立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
信用管理制度,健全
信用奖惩机制。其中要求“行政
管理部门应当记录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
信用事项,建立
信用档案,及时发布
信用信息,实施对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禁入或者退出市场的
信用管理。”并“设立
中介组织信用网站,与行政
管理部门的
信用档案
实现互联,依照有关规定公开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信用信息,保证
信用记录及奖惩信息全
社会共享。”
如果这些规定最后得以顺利实施,今后老百姓想要了解哪个
中介曾干过坑蒙拐骗的事,可登录
中介组织信用网站查看。而且在草案中还明确机关人员不得兼职
中介,
中介组织必须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
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证、执业许可证;公布其
服务项目、
服务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事项。
来源:
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