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向虚构人员发放工资遭山东保监局处罚

 据保监会网站9月23日消息,山东保监局查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存在费用报销不真实、向虚构人员发放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