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下属三公司多项行为违法遭山东保监局处罚

 据保监会网站9月23日消息,山东保监局查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存在扩展承保标的承保理赔平安家园险、向未取得《展业证》的人员支付手续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向该公司罚款3万元。

 山东保监局还查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公司存在阴阳保单、变造承保车辆信息承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一百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郝永生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也被山东保监局查出存在报销不实的营业费用、承保标的范围与理赔标的不一致、委托无代理资格人员代理保险业务并支付手续费、虚挂个人代理业务、自有业务提取手续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山东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