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要求关注财政金融领域风险
审计署要求关注财政金融领域风险加大反映力度
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今年的各项审计中密切关注财政风险、金融风险、资源环境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境外投资风险、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风险。这是记者日前从审计署了解到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具备不少有利条件,但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也在增加,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一些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针对这一情况,审计署表示,将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在各项审计中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加大对重大风险隐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
审计署已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及时揭示和反映对全局、对未来有根本性影响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推动堵塞漏洞、妥善处置和避免损失,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
2011年,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重点关注和及时反映了财政、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以及信息、粮食、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促进有关方面及时完善了防范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