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信用的道德审视
“主权信用”是从“主权信用评级”中提炼出来的一个新词语,主要指作为债务国的主权国家在履行偿债责任时的信用保证。作为中央政府对本国之外的债权人形成的债务,一般由债权人所在国家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国际上目前设定的涉及主权信用业务的评级机构,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惠誉国际、标准普尔和穆迪。主权债务以其特有的筹资形式为政府带来大量财源,解决许多突发性危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平稳发展,但是当主权债务超过一定“度”的时候,危机也就呈现出来,国家经济安全面临巨大挑战。欧债危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因此,一国在实行宏观调控的时候,尤其在发行主权债券的时候,必须要有经济安全意识,把维护主权信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主权信用不单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从经济伦理学角度看,评定主体和主权信用主体自身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道德问题,因而,可以从这两方面揭示其中的道德意蕴。
主权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认定
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主权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认定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权信用评级机构职能的双重道德效用。主权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中介服务组织,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重要力量,代表了一个国家在国际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国家地位。主权信用评级通过对企业和政府的债务偿还风险进行评价,引导金融资本投资和经济决策,它直接关系到金融产品的定价权,并影响一国信贷市场利率及汇率的形成,与国家金融主权和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它的定价功能使评级机构掌握着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生杀大权。从总体上看,主权信用评级机构的职能就是评定某国家某公司发行的证券(股票、债券等)在未来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状况与风险,得出这些证券的投资价值和风险级别,他们的评定对世界各国投资者有指导和影响作用。因此,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主权信用评级机构的职能表现为双重的道德效用。一方面,其积极作用十分明显,信用衍生工具使主权国家关注到评级风险从而减少了可能的灾难,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债务重新安排能更有效率地进行;同时,信用评级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诚信。另一方面,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如:评级机构对于各国经济金融情况没有准确理解和把握、出于自身名誉的考虑而刻意推迟评级修正;主权信用评级技术的不完备使主权信用风险预测能力有限;主权信用评级周期性的变动使得金融市场波动性、脆弱性加剧等等。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总是与国际评级机构的一些不恰当的信用评级如影相随。
2.主权信用评定模型与评级标准的道德倾向性。主权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机构对主权国家对外经济信用的一种评价,主要反映该国政府作为债务人,对内对外偿付自身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按照一定的分级标准将其形象化、可衡量化。
主权信用评定模型与评级标准既是技术性的,又具有道德倾向性。主权风险评估模型在应用时存在六个方面的技术问题:关键变量的度量,组群问题,政治风险因素,有价证券因素,激励因素,稳定性。而技术的变动是影响国家风险评估的重要因素,这就带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究竟如何对主权风险评估模型进行道德上的善恶认定?这一模型在应用中究竟该如何进行制度规导?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近15年来,国际债权债务格局发生了重大逆转,多数发达国家变成净债务国,新兴经济国家成为债权国。而美国评级机构不顾这一客观事实,给予偿债风险较大的国家高信用评级,使这些国家侵占债权国巨额利益。美国的评级标准不反映国际储备货币贬值对债权国利益的侵害,掩盖了这些国家通过货币贬值向其他国家进行债务转移。高信用等级使美国保持了持续、便利与廉价利用国际资金的能力,这掩盖了最大债务经济体的债务风险,而主权债务风险正在积聚起爆发下一场金融危机的巨大能量。因此,由大国操纵下制定的主权信用等级标准就有一个前提是否公正的问题。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均为美国公司,在目前条件下,它们成为西方某些势力持续推行美国价值观与强权,进而威胁主权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新工具。这就自然引发了我们对于主权信用评级标准的道德思考:作为一个威胁主权国家经济安全的“新工具”,由强国主导的评级标准是否可以直接指向公平?对弱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信用评级话语权的丧失问题该作何种道德评价?中国在国际市场中争取金融资产定价权的道德意图如何?等等。
主权信用主体的道德风险与道德救援
主权信用主体就是指主权国家。主权国家在信用评级中也遭遇道德问题,表现为:
1.主权信用等级浮动引发道德风险。主权信用评级一般从高到低分为AAA,AA,A,BBB,BB,B,CCC,CC,C。AA级至CCC级可用“+”号和“-”号,分别表示强弱。过去数十年来,以下场景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标普、惠誉)之一宣布下调某个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该国货币金融和资本市场就立刻风雨飘摇:汇率暴跌、股市崩盘、企业倒闭,乃至社会动荡、国家破产和政权更迭。因此,主权信用等级浮动给主权国家带来实际影响并可能引发剧烈的经济与社会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伦理关系及其道德心理的变化就是我们所说的道德风险。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主权信用等级上调或者下降,其实际影响决不仅限于一国之内,往往可能影响多国的公司证券、债券利差、股票、汇率、资本流动方向等等金融业的实际业务运行内容。其结果必然是,不仅一国或多国的资本、金钱等看得见的东西遭受损失,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破坏和摧毁着人们对于国家、政府以及金融市场的信任、信心。显然,这里的道德风险至少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主权信用评级本身的不稳定性、偏好性,造成不利于主权国家的利益损失和人民生活的剧烈变动;二是主权国国民基于信心、信任动摇而出现的机会主义倾向从而带来的更大不确定性甚至更大风险。
2.主权国家的道德救援。这里的所谓道德救援,就是指主权信用等级浮动时主权国家依据制度、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国力,用一定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价值评判来应对道德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一种道德实践。
道德救援的实施者为国家。如何救援呢?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积累社会信用,完善国家信用体系。信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本,是经济活动中对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社会一旦失去信用,交易双方就会发生信任危机,不仅造成关系紧张,而且会大大提高交易成本,造成潜在的道德风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罗指出,“信用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社会学家赫希则进一步认为,“信用是经济交易所需要的公共品德”。信用愈是社会化,金融体系运行抵御道德风险的能力就愈强。二是增强国家经济安全伦理意识。经济安全是指一个经济体对其自身经济发展拥有控制力和主导权,而经济安全伦理意识就是对经济发展与道德风险关系、主权信用和宏观调控的关系、经济发展和制度正义的关系等有清醒认识。近些年来,全球发生的多次国际金融危机都与信用评级带来的道德风险有关,特别是美国评级机构有偏好性的“评级标准”几乎摧毁了相关国家的金融体系,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社会动荡。因此,道德救援需要建立经济安全伦理意识。当然,发展是经济安全的基本要素,如果经济没有发展,经济体的生存能力、抵御和适应内外威胁的能力就会相应降低。同时,经济安全伦理意识还要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增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技术手段等结合起来。
来源:《 光明日报 》( 2013年02月19日 11 版) (李 静 余达淮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联、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