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掺杂使假 信用等级将直接降底

      《陕西省食用油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日前出台,标志着我省率先在食用油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中按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办法》明确,食用油、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年度评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其中,评定为A级的企业要求在评定年度内抽检结果均为合格、食品生产销售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出现不良记录以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对企业检出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接调整为D级。
     来源:诚信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