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大力培育进出口诚信企业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5月6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印发的《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凤凰青岛从会上了解到,此次细则主要介绍了出台的背景、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的推荐程序、推荐条件、激励政策等内容。
大力培育进出口诚信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推荐工作是完善进出口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由前期培育、联合推荐、命名公布、后续服务和动态管理五个环节组成。市政府建立青岛市进出口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进出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推荐工作的研究、决策、部署、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打私办。联合推荐工作遵循服务企业宗旨,坚持“诚信为先、综合考量、好中选优”原则,根据各涉外管理单位的推荐条件,结合企业所处行业、企业资质、成长性等因素,坚固大中小企业,做到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各涉外管理单位对市联席会议命名的诚信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分类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每两年对市联席会议命名的诚信企业进行一次条件复审,时间在11至12月。在此期间,一旦发现诚信企业违反相关主管部门法律规定,直接取消诚信企业称号。在日常管理和条件复审中发现企业存在一般性违规行为的责令其整改,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同时,被取消命名的企业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或被作为“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侯选对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