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山东”建设正式启动

      日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发布,标志着“信用山东”建设正式启动。这是山东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的具体举措。

  据山东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2015年至2018年是《规划》的重点推进阶段:修订或制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标准体系;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其打造为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用服务的窗口;率先推动法院、教育、住房建设、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信用合作初见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2019年至2020年是《规划》的全面推进阶段:基本建成全省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基本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近年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2009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13年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与人民银行“双牵头”,合力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目前,山东省已建立起涉及信贷、市场主体信用、执行案件信息、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社会保险等各类管理信息系统20余个。全省环保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实现了定期、集中录入征信系统,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

  信用服务市场初步形成。信用服务业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保理等多种业务并存发展的格局。逐步建立了各类征信机构并存,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等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市场,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均有明显提高。

  省发改委负责人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不足;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

  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认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不仅要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等“硬转型”,更要实现发展环境的“软转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弥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有利于创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增强山东省软实力和竞争力。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需要。当前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利益主体和诉求更加多元化,社会治理的难度显著增加。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动阳光政务,是政府取信于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公开和互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省发改委负责人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先基础信息后行为信息,先机构信息后个人信息,先独立运行后联合运作”的路径,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选择基础较好、代表性强的市、县先行推进,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推动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建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业和地区间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记者:李剑桥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