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信用导航
English
设为首页
首页
政策法规
诚信兴商
在线申报
域外博览
中国企联
研究分析
信用企业
jn体育app下载
信用指数
数据库
失信警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企业诚信网
(首页)
正文
用社会信用代码激活诚信因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来源:6月4日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