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获批全国信用示范城市 失信者旅游度假将受限
继2015年4月成都出台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后,近日成都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成都同时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城市。这是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的。
随着进入首批示范城市,成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要求,成都将全面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其中,创建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两年完成,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将于2016年上半年对2015年创建工作开展评估,2017年上半年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验收。目前,成都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顶层设计——《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关键环节和时间步骤。
此外,为贯彻落实该《规划》,成都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已完成全市42个部门和区(市)县第一轮征求意见。
据悉,目前成都市有金融、企业和公民三大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系统、市食品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等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覆盖工商、房地产、建设、金融、教育、劳动保障、旅游、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等领域。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成都将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按照“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主基调,成都将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身份证号”,把分散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同时还将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下一步,成都还将大力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并首先在全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进行广泛应用。通过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比如,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限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旅游及度假等,其子女将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按照计划,到2016年,成都将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有效共享,使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使失信者无处遁形。
据悉,此次同步获批的还包括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等城市。
来源:四川在线
记者:陈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