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发布 将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中了解到,未来五年内厦门将在信用应用、共享平台、信用数据等方面,建成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
按照规划,到了2020年,厦门公共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环境氛围。也就是说,类似医生收红包、个人伪造信息骗取惠民补助、公职人员违规、企业的失信行为等,都将被记录到信用信息中,并将提供合规公开查询的渠道,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
规划提出,信用信息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将主要从政府行政管理中率先使用,以及企业、个人这三个方面开展。
在个人应用方面,将从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环节入手。规划中提出,将会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用这张卡可以在乘坐公交、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住房公积金、图书借阅、水电煤气费用缴交、移动支付等日常生活中使用。这样一来,市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将被记录下来,在个人经济交易中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查询规避风险。
在个人职业信用方面,将会推广使用个人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诚信履责和规范职业。
这些个人信用信息很重要,比如在资格(质)认定、保障房分配、公务员聘用、积分入户(学)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将会有重要的应用。
其中,对于公职人员还将建立公职人员制度。将公职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今后对公职人员的提拔任用都将对这一信用档案进行核查,到2020年,公务员诚信档案覆盖率达到100%。
每个人都有了信用档案,今后在信用门户网站、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等就可以进行合法合规范围内的查询。规划中提到,未来还将进一步拓展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查询渠道。
“红黑榜”奖励守信惩罚失信
规划中提到,将会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守信激励,逐步形成“处处守信、事事方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也就是说,一旦有了信用污点,将会有惩戒措施。导报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今后将主要从建立“红黑榜”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加强联合奖惩和建立信用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四个方面着手。
这方面将利用大数据,制定出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并且鼓励信用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认定、评级和公开公示。
守信者将会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财政性资金补助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依法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