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突破性进展

6月20日,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西南昌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现场交流会,中宣部副部长鲁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去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审议信用建设议题,国务院以及中办、国办层面连续出台6个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若干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比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有唯一的身份标识;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解决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开通“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建立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组织信用城市示范创建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

鲁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诚信意识,着力解决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鲁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诚信建设作出统筹部署,明确了各有关部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诚信典型不断涌现、诚信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信用基础不断夯实、惩戒失信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江西“法媒银”平台以诚信为切入点,实际效果明显,是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江西建设的有益探索,值得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

  鲁炜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贯穿结合融入,坚持“软硬兼施”、双管齐下,抓住诚信这个基础环节,以诚信建设的实际成效夯实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础。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把伦理道德的柔性规范和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提高违法失信的社会成本,构建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形成诚信建设的有效保障。

  鲁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倡导契约精神,培育诚信文化,要采取有力治理措施,对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失信行为进行惩处,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各项制度,筑起对失信者的堡垒。要持续深化宣传教育,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的教育,大力倡导诚实无欺,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营造讲诚信、重然诺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感知诚信、领悟诚信,使诚信的价值理念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刘贵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工作的相融相促,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营造诚信法治环境,人民法院依托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促进执行难的根本解决和诚信建设的制度化发展。在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探索建立联合网络协控被执行人系统、建立健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制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刘贵祥强调,在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强化财产查控、解决找人难题、坚持改革创新方面,各级法院要主动出击,狠抓落实,确保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重点联合惩戒措施尽快落地。要加快推进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网络查询,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按期完成不动产“点对总”网络查控工作。要加快推进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网络查控,加大协调推进力度,进一步拓展网络查控系统的功能,做好无缝对接,尽快实现查冻扣功能一体化。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借鉴江西高院介绍的“法媒银”平台,在加强失信惩戒方面进一步探索实践。人民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不仅是诚信的践行者,更是诚信的捍卫者。要通过诚信建设推动执行规范化水平,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为推进诚信建设交流会部分发言摘登

推进网络诚信建设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孙爱萍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动网站、网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从网络诚信正面宣传、网站诚信自律、诚信典型示范、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网络诚信建设。

         一、加强网络诚信正面宣传,大力传播诚信正能量。2015年以来,围绕“共铸诚信·清朗网络”主题,我办连续两年举办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网民参与宣传日专题页面互动2000万余人次。指导总计52家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了《坚守七项承诺共铸诚信网络——网络诚信自律承诺书》。我办组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等31家网站开设诚信专题,大力宣传诚信建设政策法规,普及网络诚信科学知识。举办“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活动,引发网民对网络诚信话题的持续关注和讨论。

         二、开展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完善行业网站诚信体系。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侵犯隐私、信息欺诈等行业网站失信乱象,2015年以来,我办先后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婚恋网站、招聘网站、旅游网站开展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一手抓违规失信打击清理,充分动员各地网信部门开展网上巡查,向社会公布七项违规失信举报重点,开设举报专区,累计处理网民举报信息1500余条,依法关闭违规失信网站、频道、栏目430家,组织开展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回头看”,有效净化行业网站诚信发展环境。一手抓诚信用网长效机制建设,针对行业网站诚信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登记备案合规性、信息内容发审制度完备性、用户真实信息注册落实、举报信息有效处置等“七项规范”,指导各地网信部门累计督导2082家网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公示了诚信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切实强化行业网站诚信制度建设,增进网站诚信自律。

         三、深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我办在大力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同时,积极参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农资、保险、房地产、石油天然气、知识产权、进出口、税收违法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协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失信责任主体信息。

发挥联合奖惩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 万存知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与各部门、各地方紧密合作,共同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各行业、各地方诚信建设。

          一、健全合作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一是建立了“总对总”的网络协助查询机制。人民银行总行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目前,由于系统建设等问题,部分地区仍在通过“省对省”模式开展合作。按照签署的备忘录的规定,待“总对总”网络协助查询机制在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相关系统条件成熟后,逐步将“省对省”模式过渡到“总对总”模式,进一步规范查询行为,提高协助查询信息的效率与覆盖范围。二是参与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44个部门印发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挥协同联动作用,构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整合在信用记录中,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商业银行等接入机构提供查询。截至2017年5月底,个人征信系统中收录了353万人的近558万条法院信息,企业征信系统中收录了10万户企业的近49万条法院信息,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三是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03年起,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征信宣传教育工作。2008年建立“6·14信用记录关爱日”。2015年,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举办各类征信文化宣传活动6万场,15.9万个金融机构网点、300余家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累计830万人参加宣传,2800余家各类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

         二、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的作用。一是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联合奖惩贯彻到行政履职中。二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社会征信机构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截至2017年5月底,累计3000多家机构接入数据库,收录了9.26亿自然人、237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2017年1至5月,个人信用报告日均查询343万次,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22万次。如果借款人有逾期不还等负面信用记录,将会影响其在各放贷机构借款的可得性。

建设信用中国 共享诚信社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 陈洪宛 

         国家发改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之一,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迫切。当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改革文件,要求我们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更加扎实。一是统一了社会信用代码,使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有唯一的身份标识。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解决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目前,平台已联通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22亿条,与近40多家银行、大数据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自2015年6月开通以来,归集发布各地区、各部门可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目前,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超过1亿条,日访问量超500万人次。四是建立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我们会同50多个部门,签署了针对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我们会同50多个部门,签署了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等20个领域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五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征信机构合作。我们与有关信用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引导其参与重点领域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六是组织信用城市示范创建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目前全国已有43个城市纳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试点。我们组织第三方对261个地级以上城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推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机制。最近我们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三、以共建共享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将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作用,着力推动共建共享。一是共建共享诚信文化。二是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法律法规。三是共建共享信用信息。四是共建共享信用成果。


来源:综合新华社、最高法官方网站、中国青年报、光明网等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