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公务员作为诚信建设重点人群

  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北京全部常住人口的“个人诚信分”工程,并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目前,除北京外,还有20余省份出台个人信用评价标准。

  各地已经印发的《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都明确指出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记者发现,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职业人群是大部分地区关注的重点人群。一些地方还将科研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人也纳入重点人群。

  1 关注人群

  公务员群体排在第一位

  公务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各地都将其排在诚信建设重点人群中的第一位。宁夏针对公务员的个人诚信建设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标准,要求将公务员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政务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启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将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记者发现,18岁以上的成年学生也将建立诚信档案。安徽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依法依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 失信行为

  偷税漏税属严重失信行为

  在各地已印发的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行为都属于严重失信的行为,都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广东扩大失信范围,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土资源、产品质量等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同时,还列出传销、无证照经营、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向他人提供作弊器材、伪造证明材料骗保等具体的失信行为。

  3 失信惩戒

  推动行业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各地明确将实施联合惩戒,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

  宁夏将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宁夏”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广东引进行业力量,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方式开展行业惩戒,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任职等惩戒措施。

  4 诚信激励

  信用良好者出行旅游有优惠

  对信用良好的个人,多地公布了激励措施。

  江苏省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良好的个人提供在公共交通、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的优惠。同时深化银税合作,为守信个人提供“税e融”“诚e融”等金融信用产品服务。

  安徽省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并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事务中,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

  5 信用修复

  做志愿、慈善可修复信用

  此外,多省份对已经失信的个人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

  湖北省将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个人信用修复后,应当及时删除原始失信信用信息并将修复记录归档管理,按照规定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

  江苏省则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办理机制,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

  ■ 对话

  “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实现信息透明”

  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记者专访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主任韩家平。

  新京报:社会信用体系构成是怎样的?每个部分的作用是什么?

  韩家平:社会信用体系分为社会诚信体系和经济信用体系,经济信用是内核,社会诚信是外表;经济信用体系又可分为商务信用体系和金融信用体系。其中,经济信用的风险会随着市场经济体量、交易规模的发展而增大。这时,社会诚信体系的作用就发挥出来。

  社会诚信主要包括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诚信缺失,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经济信用的风险增大。所以说,社会诚信是基础问题。但这些问题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人们生活水平、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减少。最终,经济信用才是核心问题。

  新京报:我国正在建立怎样的社会信用体系?

  韩家平:现阶段来看,我国的公共信用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两者的发展并不平衡。我国政府早已展开公共信用机制建设,在这方面重视程度足够,而且投入也较多。但在市场这边并没有形成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尤其是行业内部,缺乏行业组织来共享信息。

  目前,央行已经开始鼓励银行进行信贷投放,试图减小信贷交易风险,但银行的覆盖面仍然较小,一些微小企业并不能从央行的政策中受惠,如何安全有效地扩展银行的投放范围,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此外,还应多发展市场化的信用机构,弥补央行的不足。

  新京报:其他国家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上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做法?

  韩家平:西方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着经济交易、风险管理等经济诚信范围。而我国正在建立的社会诚信体系更加广义。

  在此背景下,我们也有很多可以从其他国家借鉴的做法。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实行信息透明,尤其是采集、查询、共享上的透明。目前,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来实现信息透明。借助这一后发优势,我国可以快速进步。

  此外,建立具有公信力、市场化的信用服务机构及行业组织,也是其中值得借鉴的一环。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已拥有数个具有号召力的信用服务品牌,日本则建立起具有执行力的行业协会。

  新京报:对于国内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你有什么建议?

  韩家平:北京已经提出了“黑名单”、“绿色通道”等具体措施。这些等级评估可以与银行的信用评估结合起来。当然,并不是用这些等级评估完全取代银行的信用评估,但这两者可以互相参考。尤其是评估的数据、方法等。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