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新闻办今天(18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起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传统监管模式对所有监管主体平均用力,监管成本高,市场主体压力大、受干扰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连维良表示,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使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努力做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失信代价低、惩罚轻、传播少是失信问题高发、频发、复发的重要原因。
连维良说,《意见》“对症下药”“靶向治理”,让失信者付出“失信记录广泛共享,因而有可能处处受限的成本”、“依法依规公示失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的成本”以及“被列入‘黑名单’,承受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连维良表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意见》要求,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失信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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